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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中院召开捐助抗震救灾再动员会议部署共产党员缴纳抗震救灾“特殊党费”


 

5月23日,丽水中院召开捐助抗震救灾再动员会议,部署共产党员缴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。院领导、各部门负责人、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。斯金锦院长作了动员讲话。

斯院长指出,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大地震,给灾区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创伤和痛苦,生命和财产损失极为严重。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,广大人民万众一心,全国掀起了捐款赈灾的热潮。我市法院干警、离退休干部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,发扬一方有难、八方支援的精神,为灾区群众慷慨解囊,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为灾区捐款共276470元。但是,当前抗震救灾形势依然严峻,任务十分艰巨,灾民安置、灾区恢复重建还需要大量的物资援助。全院共产党员要积极响应市中院机关党委支援抗震救灾,缴纳特殊党费的倡议,在前一阶段积极踊跃捐款的基础上,再次伸出援助之手,为灾区人民尽绵薄之力。斯院长强调,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,我们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,以高度的责任感,扎实做好本职工作,在不同岗位上为救灾尽力。

一、要扎实履行审判执行职能,维护一方平安。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依法惩处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。依法调处各类社会利益关系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。加大涉震地区案件执行力度,在执行中注意快速执行涉震地区的案件,以实际行动为抗震救灾、重建家园做出贡献。

二、要围绕社会经济发展,为中心工作服务。在审判中要有大局意识、政治意识,切实支持经济发展,对企业因一时生产经营困难而发生纠纷的,要尽量挽救,能调则调,不能就案办案,要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对党委中心工作,要坚决支持和和服从,在审判执行工作中,要尽量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。

三、在特殊时期,要注意不听谣、不传谣、不信谣,要配合相关机关予以妥善处理。同时,要依法处理涉诉信访,全力做好维稳保障工作,绝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不力而给上级党委政府添乱,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,消除在萌芽阶段,切实做到问题不扩大,矛盾不上移。

四、汶川大地震发生后,民族情感得到空前释放,国家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空前提高。我们要抓住这个机会,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,增强全院干警抓好工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,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水平。同时,全院共产党员要发扬精神,按照自愿、量力而行的原则,用缴纳特殊党费的方式,再次为灾区群众送温暖、献爱心。会后,各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,对捐助抗震救灾进行再动员,将院机关党委的倡议传达到每一位党员,要围绕抗震救灾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进行讨论,并以此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。

会议结束后,丽水中院全体共产党员积极踊跃地缴纳特殊党费。此外,市中院机关团支部也向全院共青团员发出倡议,号召团员青年积极缴纳特殊团费   

(本院办公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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