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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把好管辖关。严格按照诉讼法、司法解释和省高院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,审查是否属于本院管辖,避免出现该立不立、立案不当、乱立案、乱争管辖权或者推诿管辖的现象。二是把好举证适度指导和诉讼风险告知关。完善值周庭长制度,强化信访、导诉职能,对缺少法律知识、文化水平较低、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加强诉讼指导,提供法律帮助,防止起诉人因诉请不当、主要证据不足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三是把好收费关。严格按照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的规定,核收应收的诉讼费、财产保全费等费用。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起诉人,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,避免出现超标准收费、该享受法律援助的人没有享受法律援助等现象。四是把好案件分流关。严格按照案件分流的期限和办法,将案件及时、准确地分流到业务庭,努力提高分流效率,防止在案件分流环节上延误诉讼。五是把好应急送达建议关。立案中,向起诉人了解被告的去向和心理状态,若发现被告可能躲避应诉,立案后及时与承办案件的业务庭联系,建议业务庭采取有效方法尽快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,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资源浪费。
(黄为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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