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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伤小偷既赔钱又获刑


    近日,浙江青田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打伤小偷而获刑的案件。

    去年7月份,蔡某获悉附近经营的大排档上有两个小偷被抓住,随即携带一根木棍,骑着摩托车赶到了大排档,用木棍击中跪在地上的刘某、向某头部,将他们打倒在了地上。之后蔡某将木棍扔进瓯江后报警。经法医鉴定,刘某的伤势程度为重伤。在其住院期间,蔡某支付医疗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9000余元。

    蔡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,致一人重伤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 来源:中广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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